LG產品登記換領禮品指引 - E Market 電氣集結
- (1) 一般客戶於指定推廣期間,透過 LG電子香港有限公司〔以下簡稱「LG 香港」〕認可之零售商購買指定型號產品,即可成為合資格客戶。
- (2) 合資格客戶〔以下簡稱「客戶」〕必須於購買後30日內,選擇以下其中方法,自行進行登記:
- a. 按此進行網上登記,或
- b. WhatsApp登記 – 填妥 禮品換領登記表格 後,並傳送表格圖檔至WhatsApp專線 (852) 9333 5376,或
- c. 郵寄登記 – 填妥 禮品換領登記表格 並寄回以下地址:
九龍彌敦道198號寶安商業大廈2樓B室 (請註明:「LG禮品換領登記」)。
客戶必須提供以下資料作登記之用:
客戶必須提供以下資料作登記之用 a. 客戶姓名 (須與身份證明文件相符) f. 機身編號 b. 手提電話 g. 購買商戶 c. 電郵地址 (作通知和確認用途) h. 發票編號 d. 購買產品類別 i. 購買日期 e. 購買產品型號 j. 領取地點 #如非持有香港身份證之客戶,請提供有效護照號碼以作核實之用。 - (3) 若客戶未能於指定登記期內完成登記,即等同自行放棄換領相關推廣優惠禮品之權利。
- (4) 換領優惠登記者必須為購買LG 產品的客戶本人。否則,其優惠換領資格將被取消。
- (5) 完成登記及核實資料後,客戶將獲通知禮品換領參考編號以及確認之禮品換領日期,以作日後換領禮品時識別及核對身份之用。
- (6) 完成登記之客戶必須於指定禮品換領期內,親自帶同以下證明文件,前往登記時指定的禮品換領中心地點,換領相關禮品。任何不完整、經自行刪改或不齊備之證明文件恕不接受:
- a. 客戶本人所登記之香港身份證或護照正本
- b. 印有購買日期符合相關推廣期及換領條款之購買發票 (正本及影印本)
- c. 包裝盒上產品型號及序號條碼正本
- d. 禮品領取期限確認電郵或Whatsapp短訊
- e. 相關產品網上登記確認電郵 (列印版本)
產品網上登記方法及禮品換領指引 :- 按此登記所選購之產品 ,完成產品登記後便即收到相關確認電郵。
- 按此下載「LG 禮品換領」指引。
- (7) 若完成登記之客戶未能於指定禮品換領期內,親自攜同上述第6條所列之有效之證明文件到指定禮品換領中心領取相關禮品,客戶亦可以授權委託他人代其辦理禮品換領手續,惟所有受託人必須出示相關客戶〔委託人〕之香港身份證副本、授權書,以及上述第6條所列之有關推廣優惠禮品換領之有效證明文件。
- (8) 所有有效之禮品換領證明文件只可用作辦理一項禮品換領之用。
- (9) 若完成登記之客戶未能於指定禮品換領期內,攜同有效之證明文件到指定禮品換領中心領取相關禮品,即等同自行放棄領取相關禮品之權利。
- (10) 禮品數量有限,送完即止。
- (11) 所有禮品均不能兌換現金。
- (12) 如所換領之禮品為LG 香港之產品,LG 香港將為該產品提供現行的保養服務。
- (13) 若所換領之禮品為非LG 香港之產品或服務,有關產品或服務所引致或涉及之賠償、損失或責任,LG 香港概不負責。
- (14) LG 香港保留隨時更改禮品、有關推廣活動條款及細則之最終決定權,以上條款如有任何修改會於LG香港網頁發放,恕不向客戶作個別另行通知。
- (15) 有關LG各項推廣優惠詳情、條款及細則,請瀏覽 https://www.lg.com/hk/promotions。
- (16) LG 香港會將客戶所提供資料保密,但有可能將客戶有關資料提供予LG 香港所指定之禮品換領服務供應商作安排相關換領服務之用。
禮品換領中心
九龍 | 香港 | 澳門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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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: | 九龍彌敦道198號 寶安商業大廈2樓B室 (佐敦港鐵站D出口) | 香港銅鑼灣駱克道492號 順禧銅鑼灣中心2樓201室 (銅鑼灣港鐵站C出口) | 澳門林荗海邊大馬路555 號運順新村E座地下AW鋪 | |
營業時間 | 星期一至六: | 11:30 - 19:30 | 11:30 – 19:30 | 09:00-13:00 & 14:30-18:30 (星期一至五) 09:00-13:00 (星期六) |
星期日: | 14:00 – 18:00 | 休息 | 休息 | |
公眾假期及除夕日: | 休息 | 休息 | 休息 (除夕日照常營業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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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戶熱線: | (852) 3580 2906 | (853) 2826 0302 |